2009年12月31日 星期四

『陳麗玲知法犯法』拒絕傲慢的力量


於十字路口、安全島上違法設置競選廣告,影響行車安全

今(1)日民進黨桃園縣議會黨團徐景文、張肇良、陳賴素美和郭蔡美英等議員針對桃園縣立法委員第二選區補選廣告物設置嚴重違規問題,前往觀音鄉濱海公路與六六快速道路路口處勘查,強烈質疑國民黨參選人違反桃園縣選舉廣告物設置規定,曾為環保局長職掌該項業務居然還知法犯法,民進黨黨團認為應強力譴責,讓桃園縣縣民知道這種惡劣的行徑,並要求即刻予以拆除來遵守相關規定,不要妨礙縣民每一個人行車及交通安全。


民眾與縣議員到場抗議

民進黨徐景文議員表示,律師身份的陳麗玲候選人本應該最遵守法律、重視正義及維護民眾的權益,但她卻不遵守法律,違背正義,帶頭違法,如何令民眾信服,所以我們呼籲要唾棄這樣的候選人。

民進黨陳賴素美議員指出,陳麗玲身為前桃園縣環保局長卻帶頭違反設置競選物廣告規則,明顯知法犯法,12/29日已向相關單位檢舉迄今仍置之不理,公權力蕩然無存,有違反行政中立之嫌。公權力不彰,人民只好自力救濟,掛上『拒絕傲慢的力量』布條以示抗議。


另外,民進黨團也認為,這樣的候選人假如要辯解無法監督競選總部的作為,就是無能的表現,送進立法院也不會有好表現,恐怕也只是國民黨的投票部隊之一而已,類似傀儡的身份是無法為縣民服務,請縣民必須睜大眼睛看清楚,珍重手中神聖的一票,選出在地的好人才來為縣民服務。